"雅诗兰黛"口红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标称"雅诗兰黛小棕瓶"的口红,商品价格为899元,店铺自称为品牌官方授权经销商。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该口红包装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颜色偏暗且无防伪标识,遂通过商品包装上的二维码查询发现与正品防伪系统不匹配。经专业机构鉴定,该产品为某小众品牌生产的高仿商品,使用了与雅诗兰黛相近的包装设计和品牌标识,但成分检测显示不含正品核心成分。该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了大量正品图片,并标注"专柜同款"等误导性宣传语,且在收到投诉后仍坚持称"产品为正品,仅是包装不同"。平台虽已介入调查,但未及时下架该商品,导致更多消费者受骗。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商品鉴定报告、平台交易记录及商家宣传证据,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平台因未履行审核义务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赔偿金额达32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民法典》合同编第14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强化对高仿商品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