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李鬼’山寨家电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某某牌电器专营店’购买了一台标称‘某某牌智能扫地机器人’的商品,价格仅为正品的三分之一(899元)。收货后发现该产品外观与正品高度相似,但机身铭牌显示为‘某某牌’而非正品‘Xx牌’。通过对比产品序列号,王某发现该商品未在品牌官网登记。平台虽称已审核商家资质,但王某提供的证据显示商家实际销售的为仿冒名称的山寨产品。案件调查中,工商部门查获该商家仓库内大量标注‘某某牌’的仿冒家电,其包装盒甚至使用正品字体设计,导致消费者误认。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双方进行实物比对,确认商品名称仿冒及外观高度相似,认定商家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平台因未有效识别名称仿冒行为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148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仿冒品牌名称误导消费者的隐蔽性,强化对‘李鬼’商品的司法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