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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运动’山寨品牌误导消费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李宁运动’品牌卫衣,支付320元。商品详情页显示为‘李宁官方合作款’,且使用与正品相近的Logo设计。李某收到货后发现产品质量粗糙,拉链易断,且吊牌标注‘李宁运动’而非‘李宁体育用品’,遂向平台申请售后。商家称商品为‘特供款’,拒绝退货。李某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发现该卫衣与正品存在商标近似和工艺差异。平台虽提供商家资质证明,但未核实商标授权范围,导致消费者误认。李某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并赔偿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比对,确认商家使用商标存在混淆可能性,平台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货退款,并判定平台赔偿损失1000元,商家承担全部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57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6条

案件意义

强调平台对商标授权范围的审查责任,遏制仿冒名称商品的误导销售。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