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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运动鞋仿冒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标注为"李宁"品牌的运动鞋,单价399元,共购入5双。该店铺页面显示为"李宁官方旗舰店",并通过虚构的店铺资质证书吸引消费者。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鞋面材质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鞋底LOGO模糊不清,且通过微信客服咨询时,商家以"海外代购原单"为由拒绝提供正品证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产品为仿冒知名品牌,其鞋带扣设计与正品高度相似,但做工粗糙且存在异味。纠纷期间,商家通过修改商品标题和图片试图掩盖问题,甚至删除消费者评价。张某多次申请平台介入,但商家始终以"已拆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案件涉及虚假店铺资质、商品名称欺诈及平台审核失职等多重侵权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平台提供的商家入驻资料,认定店铺未通过正规授权程序。消费者提交的鉴定报告及聊天记录被作为关键证据。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赔偿金额达2898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审核义务边界,对"李鬼店铺"的认定标准提供参考样本。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