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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水货’iPhone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张某在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专区购买一款标称‘水货iPhone 14 Pro’,支付价格为5500元。商家宣称‘原装进口,免税渠道’,并展示海关清关单。收货后张某发现该手机无苹果官方贴纸,且IMEI码无法在官网查询。平台核查清关单发现其实际为国内某贴牌工厂的假海关单,商家系通过伪造文件规避监管。张某多次要求退货,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并称‘水货非平台责任范围’。张某向平台投诉后,平台未主动介入,导致纠纷升级。

审理过程

消费者申请平台调取交易数据,平台承认商家伪造文件但主张‘代购行为属用户自主交易’。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退款请求,但因商家未直接使用平台名义欺诈,未支持三倍赔偿。平台承担30%的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水货’商品的实质审查义务,遏制代购名义下的假货交易。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