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掺卖护肤品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某进口护肤套装,支付800元。该店铺评论区显示大量‘正品保障’用户评价及品牌官方旗舰店标识。李某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防伪标签,且质地与正品明显不符。通过比对发现产品为某品牌仿冒包装的低端货。李某向平台申请售后,商家以‘平台正品’为由拒绝。李某调取订单物流信息,发现商品从非正规渠道发货。经品牌方鉴定,确认为假货。案件涉及虚假评论诱导消费,商家利用‘正品’标识混卖假货,商品为美妆类且金额属中额纠纷。平台未能有效识别店铺资质,导致消费者误判商品真实性。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后发现店铺未获得品牌授权,且评论区存在伪造用户评价。法院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认定商家以假乱真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三倍赔偿请求,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商家需额外赔偿物流损失。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本案凸显平台审核机制漏洞,强调虚假评论对消费者决策的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