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美妆博主推荐正品却被虚假发货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价值1200元的某国际大牌粉底液。该店铺主页显示为某明星博主合作店铺,评论区充斥着‘正品保障’‘专柜同款’等宣传语。张某通过直播互动确认商品真伪后下单,但收货时发现产品包装存在明显瑕疵,且通过防伪码查询显示为无效编码。次日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却被告知无法提供购买凭证。经专业机构鉴定,该产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高仿品。张某在维权过程中发现,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授权店铺,且评论区存在多条虚假好评,部分评论由商家雇佣水军发布。平台虽已介入调查,但因证据链不完整导致处理拖延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混入假货的双重违约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令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3600元,店铺账号被永久封禁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首次通过直播互动记录有效证明虚假宣传,明确了电商平台对评论区内容监管的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