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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耳机翻新机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自营某电子品牌旗舰店购买了一款标价1999元的无线降噪耳机,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全新正品,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王某支付货款后,收到快递时发现耳机包装过于简陋且存在明显使用痕迹。经专业机构检测,该耳机为回收翻新机,电池容量仅为原装的60%,且耳机盒内有其他型号的维修标签。王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无法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并称商品为'二次检测正品'。王某向平台投诉后,平台仅提供商品检测报告模板,未进行实质核查。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商家存在隐瞒商品真实情况的欺诈行为,判决商家承担全部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向平台发起售后申请,平台未有效介入核查;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证据鉴定,确认商品为翻新机。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共计退还59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界定平台自营商家对商品真伪的审核义务,强化对翻新机销售的监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