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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山寨口红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时发现某店铺销售的'雅诗兰黛口红'与正品包装高度相似,仅在品牌名称后标注'仿'字。张某下单购买价值580元的某色号口红,收货后发现产品质地粗糙、颜色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并非雅诗兰黛官方生产,且产品包装印刷模糊,缺少正品防伪标识。平台调查发现该店铺为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其使用仿冒品牌名称吸引流量,实际销售的是某国平价品牌的仿制品。案件涉及跨区域网络交易,张某通过保留聊天记录和检测报告提起诉讼,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李某店铺存在虚假宣传和混淆商品来源的行为,确认其构成销售假冒商品。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平台提供的商品交易记录和检测报告,确认商家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平台协助提供商品来源调查证据,证明商家未获得品牌授权。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商家退还货款58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740元,合计2320元。平台被认定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仿冒名称商品与正品的区分标准,强化平台对店铺资质的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