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手机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数码旗舰店购买华为Mate50手机,支付金额3680元。商家强调‘全新未激活’并提供官方序列号,但李某在使用三天后出现系统异常,经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拆机翻新痕迹。其后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遂申请平台介入。商家声称商品为官网渠道购入,但无法提供完整进货凭证。平台在调查中发现商家店铺历史多次因售假被投诉,但因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导致纠纷升级。案件牵涉到手机真伪鉴定、平台风控机制及消费者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专业检测,确认商品为翻新机。认定商家存在恶意欺诈行为,平台因审核疏漏需承担相应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一赔三共11040元,平台赔偿消费者2000元损失。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民法典》合同编第611条

案件意义

强化平台对数码类商品来源的核查义务,明确翻新机欺诈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