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京东自营店售卖翻新手机案

京东自营店售卖翻新手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0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手机官方旗舰店’购买某国际品牌翻新机,支付金额6500元。商品页面标注‘京东自营’并展示品牌授权证书,但王某在拆机后发现主板存在烧毁痕迹,且机身序列号与官方记录不符。他向京东投诉并提供证据,平台称已核实商家资质。经调查,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授权的‘专营店’,但未通过品牌官方认证,且销售的手机为回收翻新机。品牌方证实从未授权该店铺,京东因未严格审查店铺资质导致消费者误认平台自营而受损。案件中,消费者因信赖平台自营标识,未及时查验商品来源,最终承担高额损失。

审理过程

京东联合品牌方调查店铺资质,发现其营业执照与授权文件不匹配,且商品存在明显翻新痕迹。

判决结果

判决京东平台赔偿消费者7000元,商家承担连带责任,平台需整改自营店铺审核机制。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平台自营标识的法律约束力,要求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承担更高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