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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美妆品牌高仿产品侵权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淘宝平台浏览某旗舰店时,注意到其销售的‘某国际大牌’口红价格仅为正品的1/5。店铺页面标注‘官方正品,全球直邮’,但实际商品包装无防伪标识且质地粗糙。张某下单支付2000元后,收到商品发现颜色与正品差异显著,遂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退货,并称商品为‘超A正品’。张某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检测,确认该产品为高仿。平台虽下架商品但未对商家进行处罚。张某提起诉讼,主张商家欺诈并要求三倍赔偿。案件涉及商品为美妆产品,平台为淘宝,金额属中额,当事人系个体工商户。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确认商品为高仿。商家无法提供正品证明,平台亦未能证明已尽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查义务,强化消费者对低价商品的辨识能力。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