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间混装假货化妆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刘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品牌口红5支,单价300元。直播过程中主播展示真品样品并声称'官方正品保障',但实际发货时混入3支仿冒品牌的产品。刘某收到商品后对比发现色号不一致、包装差异,联系客服时发现评论区存在大量'假货'投诉但商家仍未处理。平台虽提供订单记录但拒绝调取直播录像。经专业鉴定,混装产品为仿冒品,品牌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证实包装及成分造假。本案涉及直播带货的即时性特点及平台证据保存义务。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主观故意,平台因未保存直播记录被追责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1000元,平台承担300元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平台的实时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