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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诉拼多多‘花皇’品牌口红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搜索‘华为’品牌口红时,误入名为‘花皇美妆专营店’的店铺。该店铺页面显著位置使用‘华为’字样及仿冒品牌LOGO,商品详情页标注‘专柜同款’,售价仅为正品五分之一(1200元)。李女士下单后,商品以‘花皇’品牌包装发货,但收到后发现颜色与正品不符、包装粗糙且无防伪标识。她通过抖音直播与客服沟通,对方声称‘花皇’为正品授权品牌,但无法提供品牌授权书。李女士随后通过商品条码查询发现该品牌未注册,遂向平台投诉并申请鉴定。平台检测报告显示该商品为仿冒品,李女士要求退一赔三遭拒,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中查明‘花皇’系仿冒‘华为’的品牌名称,商家未取得任何授权,且平台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区分了品牌名称仿冒与正品授权的区别,强调平台对商家资质的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