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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鬼品牌耳机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标注‘华为荣耀’品牌的无线耳机,价格为299元。店铺页面显示‘品牌授权经销商’,并声称产品为‘华为原装正品’。王某收到货后发现耳机充电时频繁断连,且包装盒上无华为官方LOGO。通过对比正品信息,确认该产品为仿冒‘华为’品牌名称的山寨货。王某多次联系商家未果,遂向平台申请赔付。平台初步判定为假货后启动调查,发现商家实际为某个体工商户,仅使用‘华为’名称相似的‘华宇’注册商标,且未获华为公司授权。案件中消费者提交了商品实物对比图及平台售后记录,商家承认产品为仿冒但拒绝赔偿。

审理过程

平台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对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商家需承担检测费及维权成本。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揭露仿冒品牌名称的隐蔽欺诈手段,强化对‘李鬼’商品的识别与打击。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