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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带货真假混销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李某在抖音某美妆达人直播中购买了价值2500元的限量版口红套装,商家宣称‘全部正品,支持防伪码验证’。李某收到货后发现其中一支口红无法通过品牌官网验证,且包装存在明显差异。在评论区,李某发现其他消费者也反馈类似问题,但商家删除相关评论并称‘个别产品物流受损’。李某收集证据后向平台投诉,发现该店铺实际为某跨境电商平台的第三方店铺,却未公示跨境商品来源及真伪检测信息。平台虽协助调查,但商家以‘商品为海外直邮’为由拒绝承担责任。李某通过媒体曝光后,平台介入并确认该店铺存在真假混卖行为。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在直播中虚假承诺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平台未尽审核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款并赔偿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揭示直播带货中虚假宣传与商品混卖的隐蔽性,强调平台监管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