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手机品牌误导消费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时,发现某店铺售卖'某驰名手机'品牌手机,产品详情页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LOGO和包装设计。王某以3200元购买了一台标称'某驰名手机X系列'的智能手机,收到货后发现该手机无任何官方认证信息,且系统界面存在明显拼接痕迹。王某尝试联系品牌方客服,但对方表示从未生产过该型号产品。店铺声称'仿冒名称属正常营销策略',并拒绝退货。经鉴定该手机为仿冒产品,王某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赔偿。平台虽已下架商品,但未及时处理售后问题,导致王某维权周期延长。经查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卖家,长期通过仿冒品牌名称进行虚假宣传,其商品页面存在大量正品图片混用情况。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商品鉴定报告、页面证据及消费者陈述,认定店铺构成虚假宣传和欺诈。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判决赔偿9600元,平台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本案揭示仿冒品牌名称在电商领域的隐蔽性,强化经营者对商品名称的合规审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