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跨境代购进口口红被指假货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跨境电商平台‘兰亭集势’购买某国际美妆品牌口红,商品标价为280元,商家宣传为‘欧洲直邮原装正品’。张某通过第三方物流收到货物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签、防伪贴纸可被轻易揭下,且色号与正品不符。多次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遭拒,平台介入后仅以‘跨境商品可能存在差异’为由拒绝退款。张某委托专业机构检测,确认产品为高仿假货,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案件曝光后,平台下架涉事店铺并立案调查,商家被处以行政处罚。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欧洲直邮’‘原装正品’等词汇构成虚假宣传,且无法提供购货凭证及报关单。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代购商品需承担与境内销售同等的合规义务,警示平台对‘水货’‘代购’类商品加强资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