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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消费者诉淘宝店铺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了价值2300元的‘雅诗兰黛小棕瓶’护肤精华,订单显示店铺为‘雅诗兰黛官方旗舰店’。王某通过比对商品外包装与正品差异,发现该产品包装印刷模糊、瓶身防伪标识缺失,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确认为假货。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店铺商品页面显示大量‘正品保障’‘官方发货’的评论,但实际发货时混入了假货。王某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店铺以‘商品为正品’为由拒绝。经查,该店铺实际为第三方入驻商家,其通过伪造授权书和虚假评论诱导消费者购买,且在商品描述中刻意隐藏部分假货信息。

审理过程

王某向平台提交证据后,平台介入调查发现店铺存在伪造资质行为,但未明确区分真假商品。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和以假充真行为,消费者有权主张三倍赔偿。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商家退还货款23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69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7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义务,警示消费者关注商品细节与平台评价真实性。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