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2023沪二中民初145号假货案

2023沪二中民初145号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发现某店铺名为'XX品牌官方旗舰店',其页面设计与正品官方店铺高度相似,且展示大量正品图。王某在店内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女士护肤套装,收货后发现包装无防伪标识,产品成分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经查询品牌官网,该店铺未获得任何授权,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调查发现店铺经营者李某为个体工商户,通过伪造官方资质文件违规经营。李某在店铺页面隐藏其真实身份,使用虚假授权书和品牌logo,导致消费者误认。案件涉及的护肤套装包装精美,但使用后出现过敏情况,王某要求赔偿导致纠纷升级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店铺经营者伪造授权资质,平台未尽审核义务。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证明产品非正品

判决结果

判决店铺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赔偿金额达87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查的实质性义务,警示电商主体不得通过伪造授权进行虚假宣传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