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自营旗舰店售翻新手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王某在京东平台某品牌自营旗舰店购买了一款标称全新发售的iPhone 13手机,支付金额3200元。收货后王某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明显使用痕迹,主板序列号与包装盒不符,且电池健康度仅剩65%。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商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王某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证明商品为翻新机,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虽介入调查但未提供有效证据,案件最终诉至法院。审理发现商家长期以'全新'名义销售翻新机,且平台未履行必要的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判定商家欺诈,平台因未尽审核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三倍赔偿,平台承担1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自营商品的质量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以次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