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电器误导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某主播推荐下购买一款标称‘某科技旗舰店’的空气炸锅,价格599元,商品名称与正品高度相似。王某注意到店铺页面无正规授权信息,且主播未提及产品为仿冒品。收货后发现该空气炸锅外壳刻字模糊、功率参数与正品不符,经对比发现其品牌名称与正品仅一字之差,且无正规销售渠道。王某联系客服,商家称‘产品为海外代购’并拒绝退换。王某通过视频证据证明主播存在夸大宣传行为,向平台投诉并申请调解。平台虽下架商品但未对商家处罚,王某最终起诉要求赔偿。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传,主播存在诱导性营销行为。

判决结果

判令商家退款并赔偿1000元,主播承担部分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明确‘李鬼商品’与正品名称近似构成混淆,主播需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