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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口红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标价800元的某国际美妆品牌口红,商品宣传页面显示为'正品直发'并展示品牌包装和产品详情。收货后李某发现该口红颜色与正品明显不符,包装印刷粗糙,管身无防伪标签,经品牌官方鉴定确认为高仿产品。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并索赔,商家以'已拆封不予退货'为由拒绝。李某通过视频展示产品细节并提交品牌鉴定报告,平台虽介入但仅要求商家提供进货凭证。2023年5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款及三倍赔偿。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商家虚构品牌授权信息,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品牌鉴定报告及购买凭证,平台未有效核查商家资质,法院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退款、退货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承担全部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明确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义务,强化对高仿商品的打击力度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