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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蓝之谜"仿品混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张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名为"海蓝之谜同款精华"的美妆产品,商品包装与雅诗兰黛官方产品高度相似,仅在瓶身底部标注"M3"而非正品的"M2"。张某收到商品后发现该产品无防伪码,质地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遂联系客服要求退货。商家以"特殊渠道商品"为由拒绝,并称商品为代工款。张某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证实该产品为某不知名小品牌仿制品,遂向平台投诉。该店铺实际为个体工商户李某经营,其通过伪造品牌授权书和包装设计进行销售。交易金额为899元,张某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检测报告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平台接到投诉后启动调查程序,发现李某店铺存在大量仿冒商品销售记录。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确认该店铺无任何品牌授权资质。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张某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合计赔付35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仿冒商品的审查义务,警示消费者注意产品细节差异。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