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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运动鞋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三双标价1280元的"李宁"限量版运动鞋,该店铺主页显示为品牌授权经销商。王某注意到商品详情页有大量买家晒图评论,其中提及"正品保障"和"官方发货"等关键词。收货后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两双鞋为仿冒产品,且鞋盒防伪标签与正品存在差异。王某联系客服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已拆封不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平台介入后,发现该店铺实际为个体工商户张某经营,其通过刷单炒信制造虚假好评,且在物流过程中混入假货。经调查,张某曾因售假被平台多次处罚,但仍在评论区置顶虚构的"李宁官方合作"宣传。王某遂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申请平台赔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及混入假货行为,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三倍赔偿,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384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核的连带责任,强化平台监管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