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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李鬼电饭煲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消费者张先生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1299元的‘松下电饭煲’,该店铺名称为‘松下电器专营店’,主页展示的LOGO与正品高度相似。收货后张先生发现商品标牌标注‘三洋’品牌,且加热效率与正品差异巨大。他通过比对产品序列号,发现该电饭煲为三洋品牌仿冒品,商家在商品标题中刻意模仿知名品牌名称,页面宣传‘原装正品’‘渠道直供’,但未提供任何品牌授权文件。平台虽已收到投诉,却以‘店铺提供正规发票’为由未处理。张先生通过舆情曝光促使平台介入,最终商家承认侵权行为并同意退货,但拒绝赔偿差价及维权费用。案件凸显仿冒名称对消费者认知的误导性。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品牌比对报告及平台资质文件,法院确认商家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支持两倍赔偿但驳回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反不正当竞争法》

案件意义

明确仿冒品牌名称的法律界定,强调消费者对商品名称的审慎识别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