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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直播真假掺卖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价值8500元的Gucci链条包,主播展示多条真实用户好评及实物开箱视频。王某付款后收到货品,发现包体做工粗糙且缺少正品序列号,通过鉴定确认为仿冒品。经查直播账号系个人认证,商品来自第三方海外仓。王某发现评论区存在大量真实用户晒单,但实际发货存在明显差异。平台虽提供售后通道,但商家以'直播带货特殊性'为由拒绝赔偿。案件暴露部分主播通过'评论区引流'方式制造虚假交易氛围,诱导消费者购买假货。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直播画面存证及鉴定报告,确认商家存在恶意混搭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平台因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被判赔偿20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76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确立直播带货中'真假混卖'的认定标准,震慑虚假宣传行为。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