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美妆店铺销售仿冒品牌精华液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浏览时发现某店铺销售‘XX肤’精华液,其包装与国际知名品牌‘X肤’高度相似,仅在商标字体上略有差异。王某因该产品价格仅为正品的1/3而下单购买,支付800元后收到货物。使用几天后,王某发现产品成分标注与正品不符,并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确认为仿冒商品。王某随即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以‘跨境专供版’为由拒绝,称同类纠纷属平台责任。王某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介入后仅提供商家资质证明,未采取有效措施。案件涉及当事人身份为拼多多第三方店铺,商品为美妆产品,金额中额,纠纷起因于商品名称与正品高度相似导致的误认,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引发诉讼。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在商品名称及包装设计上存在明显混淆行为,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电商平台对仿冒商品的审查义务,警示商家不得利用近似商标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