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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货"耳机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海外购商城购买了标称"日本直邮某品牌耳机"的商品,总价3200元。商品包装未标注中文警示语,且无法通过品牌官网验证真伪。王某尝试使用时发现耳机无法连接蓝牙,且存在明显的做工缺陷。商家声称是正规渠道水货,并提供海关报关单,但报关单显示货物来源为某地下代购渠道。王某发现该商家实为第三方入驻商户,且无品牌授权书。平台虽要求商家提供代购资质,但未实际核查。王某申请平台介入,但商家以"海外商品特性"为由拒绝退款。该案揭示了跨境电商中代购商品真伪鉴定难题。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商家未能提供有效授权证明,被判定侵权成立。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10%连带责任,案件于2023年10月调解结案。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合同编第42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跨境电商中"水货"商品的真伪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审核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