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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地机器人翻新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李女士在京东自营店购买某品牌扫地机器人,价款6800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全新国行正品",但收货后发现机器底部有明显维修痕迹,且软件系统存在异常。联系客服后商家以"生产批次差异"为由拒绝退换。李女士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设备为翻新机,且销售页面未披露设备来源。进一步调查发现商家存在长期销售翻新机行为,且使用原厂包装伪造全新状态。该行为导致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频繁故障,造成李女士多日家务无法完成。

审理过程

法院传唤双方并调取平台销售记录,确认商家存在欺诈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同等金额,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3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148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自营商品的质量监管责任,规范翻新机销售乱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