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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美妆品牌误导消费者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王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XX国际"品牌口红,该品牌名称与某国际知名美妆品牌仅一字之差。商品价格仅为正品的1/5,且店铺页面突出展示品牌Logo。王某收到商品后发现色号与正品存在差异,且包装材质低劣。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为仿冒品,且店铺未取得任何品牌授权。王某收集了商品实物照片、聊天记录及检测报告,向平台发起投诉。平台以商品名称相似为由拒绝处理,称无法判定是否侵权。案件反映部分商家通过模仿知名品牌名称实施欺诈,同时平台对名称相似商品的管理存在漏洞,导致消费者遭受误导性消费。

审理过程

法院依据商标近似原则判定商品构成侵权,审查平台是否履行商品信息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原告退货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被判定承担30%赔偿责任。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商标法》第57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案件意义

确立品牌名称近似商品的判定标准,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