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红评论造假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张某在抖音直播间购买某网红主播推荐的'某品牌大红唇口红',总价580元。购买时主播展示的评论区显示'99%买家确认正品',但商品详情页未明确标注正品保障。收货后张某发现该口红包装无防伪标识,色号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时,主播以'主播个人店铺无假货'为由拒绝,并称'评论区真实评价不可控'。经品牌方鉴定,该产品为某山寨品牌仿冒品。平台虽提供直播录像,但未及时删除虚假评论,被认定存在连带责任。法院认为商家利用平台流量优势实施虚假宣传,构成以假充真。
审理过程
消费者通过直播录像及评论截图举证,平台未能有效证明已履行审核义务。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174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警示直播带货中评论区的虚假宣传风险,明确平台对直播内容的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