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手机品牌混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7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购买某‘国货手机品牌’的旗舰机型,实际支付1299元。收货后发现该手机并无品牌方任何关联,且产品包装与正品某知名品牌手机高度相似,仅在机身铭牌上使用近似字体。李某通过比对官网信息确认为山寨商品,向平台投诉并提交证据。平台虽删除了店铺,但未及时处理售后问题。李某起诉要求赔偿,称因店铺名称与正品品牌近似导致误认。案件审理中,法院调取平台数据发现该店铺为个体工商户开设,使用仿冒名称并伪造产品参数,甚至在评论区置顶‘正品保障’虚假宣传。该商家通过刷单提升店铺销量,误导消费者选择。
审理过程
平台承认未对店铺名称及商品真实性进行有效筛查,商家承认伪造品牌信息及产品参数。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判决商家赔偿3897元并公开道歉。
涉及法律
《产品质量法》第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
案件意义
界定仿冒名称与正品的近似度认定标准,强化平台对店铺名称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