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虚假旗舰店售假面膜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跨境电商平台购买了标称'某国际美妆官方旗舰店'的进口面膜套装,订单金额为1200元。该店铺页面显示为平台自营,且标注有品牌授权证书。王某收到货后发现产品包装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且通过官方渠道查询防伪码无效。联系客服要求退货时,对方以'国际版无防伪码'为由拒绝。王某遂申请平台介入,发现该店铺实际为某个人注册的海外代购账号,且未在平台备案。经跨境电商平台核查,该店铺确未取得品牌方授权,平台未能及时识别虚假资质。王某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且虚假店铺持续运营超6个月,判定平台存在管理过失。
判决结果
判决平台承担70%赔偿责任,支持退款及三倍赔偿请求,共计赔偿8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的法律义务,警示平台需强化风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