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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消费者诉淘宝商家翻新机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某电子产品店铺购买了一部标称‘全新未拆封’的iPhone 13手机,支付金额2800元。收货后李某通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手机存在电池鼓包、摄像头进灰等明显使用痕迹,且IMEI码与官方序列号存在不一致。向商家客服反馈后,对方仅以‘检测误差’为由拒绝退换。李某遂申请平台介入,但商家仍坚称商品为正品。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该手机实为翻新机,且未提供任何翻新记录证明。案件涉及当事人身份为企业商家,商品为3C数码产品,平台为淘宝,金额为中额(2800元),纠纷起因系商家隐瞒商品真实状态,通过虚假描述诱导消费者购买,导致消费者信任受损及财产损失。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商品检测报告及平台聊天记录,认定商家构成欺诈。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共计赔偿8400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电子商务法》第38条

案件意义

明确界定翻新机与全新机的法律差异,强化平台对商家商品真实性审核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