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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笔记本电脑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数码专营店购买标称"全新联想ThinkPad"的笔记本电脑,支付6800元。商家宣传为"官方自营,全新未激活",并提供序列号和检测报告。李某使用一周后发现屏幕有轻微划痕且电池续航异常,申请售后时被拒绝。经专业机构检测,该电脑实际为翻新机,主板存在更换痕迹,且检测报告系伪造。商家在店铺页面使用"联想官方旗舰店"名称,但实际为第三方店铺,且在与消费者沟通时多次强调"翻新机性能与全新机无差别"。李某保留了物流单据和检测报告作为证据。

审理过程

法院调取平台交易数据,确认商家未履行验机义务。鉴定机构出具真伪报告,认定商品为翻新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平台因未核实店铺资质承担20%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9条

案件意义

强化对二手商品交易的监管,明确平台对店铺资质审核的责任边界。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