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家电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9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某店铺以3800元购买‘全新未激活’某品牌智能电视,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官方正品’。收货后发现屏幕存在划痕且无法连接WiFi,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遭拒。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电视为回收翻新机,拆解发现内部元件有明显更换痕迹,且机身序列号与系统信息不符。平台调查发现商家实际为个人卖家,未提供进货凭证且多次违规经营。李某申请平台介入并提交检测报告,平台认定商家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审理过程

平台核查商家资质及商品信息,发现其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不符,启动信用惩戒机制。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三倍损失,平台承担连带责任,商家被封店处理。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第50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确立平台对促销信息真实性的监督责任,严打翻新机虚假宣传行为。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