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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美妆旗舰店"销售高仿雅诗兰黛粉底液案

案件事实

2023年3月,消费者王某在拼多多平台"XX美妆旗舰店"购买雅诗兰黛小棕瓶粉底液,支付金额899元。店铺宣传页面标注"正装进口"并展示品牌授权书,实际收到商品经专业鉴定为某品牌的高仿产品,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质地粗糙,产品详情页未标注生产批号与防伪码。王某通过比对正品防伪标识发现异常后,多次联系客服要求退换货,但商家以"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通过平台介入申请鉴定,平台抽样送检后确认为仿冒品。本案涉及电商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核的严格性问题,以及高仿品与正品在包装、功效上的实质性差异。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商家未尽审核义务,且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共计赔付3297元。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对商家资质审查义务,强化对高仿商品的法律规制。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