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诉拼多多‘山寨华为’店铺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王先生在拼多多某店铺购买‘华为荣耀’品牌手机壳,单价50元,共购10件。收到商品后发现其标识与正品华为品牌存在明显差异,且材质粗糙。通过商标局查询,确认该店铺未注册‘华为荣耀’商标,但使用与华为近似的名称进行引流。店铺辩称商品为授权仿品,但无法提供品牌方书面许可。消费者提交商品实物照片及商标对比分析报告,证明该商品属仿冒商品。案件涉及多地消费者,平台因未及时下架违规商品被追责。
审理过程
法院组织电商平台与消费者调解,确认店铺存在恶意混淆行为。
判决结果
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并赔偿500元,平台被处以3万元罚款。
涉及法律
《商标法》第57条、《民法典》第496条
案件意义
警示电商平台需加强商标侵权商品的识别与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