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翻新纠纷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张先生通过闲鱼平台向‘数码回收站’店主王某某购买某知名品牌旗舰手机,标价2800元,标注‘全新未拆封’。收货后检测发现手机存在屏幕老化、电池鼓包等明显使用痕迹,且系统激活日期显示为2019年。张先生要求退货遭拒,称‘已拆封不支持无理由退换’。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该手机为翻新机,内部元件更换率不足40%。王某某在交易过程中未提供任何交易凭证,且店铺主页显示的‘官方认证回收商’资质造假。该案暴露二手交易中虚假宣传与检测标准缺失的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结合检测报告与聊天记录,认定商家构成欺诈,平台未核实商品来源负次要责任。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平台赔偿10%商品价值作为惩罚性赔偿。
涉及法律
《民法典》合同编、《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确立二手商品交易中‘全新’表述的举证责任,规范平台审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