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美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某美妆店铺购买名为『幻影口红·小黑瓶』的化妆品,商品详情页标注为『某国际品牌联名款』,售价498元。李女士收到货后发现该产品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口红质地粗糙、颜色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且通过专业仪器检测出成分表造假。店铺客服以『促销商品需特殊售后』为由拒绝无理由退货,称商品为『授权经销商产品』。李女士通过比对产品序列号发现该批次产品未在品牌官网备案,遂向平台发起投诉并提交检测报告。平台初步调查发现该店铺为第三方入驻商家,且无品牌授权资质,但商家仍以『跨境代购』为由拒不认错。案件涉及对仿冒品牌名称的混淆营销,及平台审核责任的争议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购买凭证后,平台启动调查程序。经比对品牌备案信息,确认商家无授权资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后,发现商家使用与正品高度相似的包装设计。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消费者全部诉讼请求,判令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2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界定仿冒品牌名称与正品的实质性区别,为平台审核义务提供判例参考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