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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蔻小黑瓶虚假宣传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消费者王某在淘宝平台某第三方店铺花费1500元购买兰蔻小黑瓶面霜,收货后发现该产品包装仿制粗糙,质地与正品差异明显。王某通过专业机构检测,确认其为某不知名品牌的高仿产品,并发现商家在商品详情页使用兰蔻正品图片及包装设计,且未注明'仿品'字样。王某随即要求平台介入维权,却发现该店铺已关闭。平台虽声称已下架商品,但王某提供的购买记录、检测报告及聊天截图被认定为有效证据。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据《产品质量法》第50条,判定商家构成以假充真,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消费者提交检测报告及商品实物照片,平台启动调查程序,发现商家无品牌授权资质,经协商未果后案件移交法院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总计4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跨境电商平台对海外代购商品的正品审核义务,确立平台与商家连带责任认定标准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