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京东自营店无授权销售奢侈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8月,消费者李某在京东平台‘某品牌官方旗舰店’购买价值8600元的某国际奢侈品牌皮包,订单显示为平台自营。收货后李某发现商品存在明显做工瑕疵,并核实店铺信息发现该店铺未获得品牌方授权,实际为第三方仿冒商家。李某向平台投诉并要求赔偿,平台却以‘店铺为自营’为由拒绝承担审核责任。经品牌方鉴定,商品为仿制品。李某通过公证购买凭证及聊天记录,证明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且虚假标注自营导致消费者误判。
审理过程
法院审理认为平台未尽到对自营店铺资质的核实义务,构成共同侵权。商家与平台分别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8600元,平台赔偿三倍损失25800元,合计34400元。
涉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第38条、《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8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京东自营店铺授权瑕疵的法律后果,强化平台对自营资质的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