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诉某拼多多店铺山寨保健品案
案件事实
2023年4月,李女士在拼多多平台浏览保健品时,发现某店铺名为‘XX健康专营店’,其页面展示的‘XX牌胶原蛋白粉’产品包装与某国际知名品牌高度相似,仅在品牌标识下方标注‘仿冒品’字样。李女士因该产品宣传功效显著且价格仅为正品的1/5,遂下单购买价值2800元的12盒产品。收货后,李女士通过专业检测机构鉴定,发现该保健品成分与正品存在根本差异,且包装印刷模糊、防伪标签无法识别。她随即向平台投诉并保留证据,但商家以‘店铺为个人经营,无责任’为由拒绝处理。李女士主张商家销售仿冒商品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平台虽介入但未明确界定商家资质真实性,导致维权陷入僵局。
审理过程
法院查明商家在店铺首页未公示营业执照及商标授权信息,且商品包装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三倍金额,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
案件意义
首次明确电商平台对入驻商家品牌真实性审查义务,强化对仿冒商品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