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机欺诈案
案件事实
2023年11月,李女士在京东平台某店铺购买价值1680元的"某品牌旗舰手机",订单号20231118XXXX。商家宣传"全新未拆封"并展示包装完好照片,但收货后发现手机存在电池鼓包、屏幕有划痕等明显使用痕迹。联系客服后,商家承认该手机为"翻新机"但拒绝退货,称"已激活无法二次销售"。李女士提交购买凭证和检测报告证明商家虚假宣传,平台介入后仍以"特殊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处理。该案反映部分商家通过伪造全新标识出售翻新机,且平台对二手商品销售缺乏有效监管。
审理过程
法院采纳消费者提供的专业检测报告及平台销售记录,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货退款并赔偿2000元,平台方因未明确区分全新机与二手机被判承担补充责任。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民法典》合同编第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23条
案件意义
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更严格的二手机销售规范,强化对商家虚假宣传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