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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口红"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店铺购买了一支标称"某品牌口红"的化妆品,单价280元,合计支付2800元。该商品包装与正品高度相似,但李某使用后发现颜色明显与正品存在色差,且质地偏油。经专业机构检测,该产品并非正品,而是某品牌高仿商品。李某随即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以"跨境商品特殊性"为由拒绝。李某通过平台介入维权,发现商家实际为个体工商户,注册地为某城中村,且多次被投诉虚假宣传。平台虽提供商品来源证明,但未能有效识别假冒商品。案件涉及消费者如何在低价平台上识别正品及平台审核义务问题。

审理过程

法院审查了商品检测报告、平台交易记录及商家历史投诉信息,确认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平台未能履行资质审核义务,被认定存在过错。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全额退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平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于2023年8月结案。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产品质量法》第50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

案件意义

明确平台在跨境商品审核中的责任边界,对打击电商假货具有示范意义。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