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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货护肤品假货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消费者李某在淘宝平台某海外代购店铺购买了一瓶标称为瑞士进口的雅诗兰黛小棕瓶精华,支付金额1800元。商家在商品页面明确标注‘水货直代,非官方渠道’,并声称商品为正品,提供防伪码查询服务。李某收货后发现产品包装无中文标签,且防伪码无法在官网验证,遂联系客服要求退换。商家以‘跨境商品存在查验盲区’为由拒绝,称无法提供额外证明。李某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确认该产品为假货,且含禁用成分。平台在调查中发现商家无正规进口资质,但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故未主动介入。李某最终通过平台投诉与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商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法院认定商家以水货名义规避正品责任,平台未有效审核商家资质,判决商家承担主要过错责任。

判决结果

判决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合计5500元;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赔偿维权费用。

涉及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3条

案件意义

明确跨境商品销售中平台审核义务,警示商家不得利用‘水货’概念进行欺诈性营销。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