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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山寨美妆案

案件事实

2023年6月,消费者李某在拼多多平台'某护肤旗舰店'购买了标价899元的'美肌博士'精华液。该产品包装与正品某国际知名品牌相似度高达90%,但产品成分表显示为未注册的化学名称。李某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经检测发现产品含有禁用成分。维权过程中商家拒绝提供生产批号,平台称'非官方商品但未伪造品牌'。案件涉及通过低价策略销售仿冒商品,且产品名称与正品仅一字之差,消费者极易混淆。经市场监管部门抽样检测,该产品确为山寨产品,且未通过正规质检程序。

审理过程

市场监管局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确认其为山寨商品;平台调取商家入驻资料证明其无授权。

判决结果

支持全额退款及三倍赔偿,判决商家赔偿2697元并承担检测费用。

涉及法律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65条、《商标法》第57条

案件意义

凸显仿冒产品名称与正品高度相似带来的认知混淆风险,强调平台对商品名称的审查义务。

分类:假货欺诈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