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某某诉王某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原告博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某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登记在双方名下。2023年,原告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不当行为,并持有被告与异性深夜在酒店房间内的私密视频片段。原告认为被告存在重大过错,且考虑到女儿尚处哺乳期,主张离婚并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承认视频真实性,但辩称系误会,同意离婚但反对多分财产。双方就房产分割比例及子女抚养权产生激烈争议,原告遂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
本案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及视听资料(私密视频)作为主要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及被告过错。被告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就财产分割比例提出抗辩。鉴于案件涉及隐私及未成年人利益,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判决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 准予原告博某某与被告王某某离婚;2. 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3. 位于某市中心的商品房归原告所有,原告向被告支付房屋折价款的一半,但考虑到被告存在过错,原告实际支付金额为房屋现值评估价的40%;4. 双方无其他争议。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一百零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存在过错方,法院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调整财产分割比例。同时,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哺乳期妇女权益的特殊保护及调解在化解家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