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杨某申请执行谭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杨某申请执行谭某离婚财产分割案

案件事实

杨某与谭某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谭某支付经济帮助金。执行阶段,杨某发现谭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虚构债务、转移股权等方式隐匿巨额财产,涉嫌恶意逃避分割义务。杨某申请对谭某名下隐匿资产进行重新析产,并主张谭某存在严重过错。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谭某隐匿财产行为的认定及由此产生的财产重新分割与经济帮助金的调整。

审理过程

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开开庭审理。杨某提交银行流水、股权变更记录及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财产流向鉴定意见,证明谭某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谭某辩称相关转账系正常商业往来,但未提供有效反证。法院结合鉴定意见与资金流向,对证据进行了实质性审查。

判决结果

判决支持原告诉请。依法认定谭某存在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责令谭某向杨某支付因财产隐匿导致的额外补偿款,并确认原离婚判决中的经济帮助金数额不变,但谭某需立即履行支付义务。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离婚后发现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的可诉性及执行阶段的救济路径,强化了诚信原则在家事审判中的适用,警示当事人不得通过恶意手段规避财产分割义务,维护了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

分类:财产分割年份:2017返回案例库 →